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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財政局關于開展市級會計從業持證人員繼續教育登記工作的公告 |
平臺:云南會計學會網 來源:財稅局(地方稅務局) 時間:2024年2月16日 閱讀量:97685次 |
昭通市財政局關于開展
市級會計從業持證人員繼續教育登記工作的公告 |
根據《會計繼續教育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9〕18號)和《云南省會計繼續教育管理實施辦法》(云財會〔2019〕47號)相關規定,按照《云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全省會計初級人員繼續教育登記工作的通知》(云財會〔2019〕48號)要求,為做好會計初級人員的管理工作,決定對昭通市市級范圍內的會計繼續教育證進行繼續教育登記。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登記
(一)范圍
昭通市財政局管理的有效初級會計職稱證書。包括如下3類情況:
1.2024年1月1日前由昭通市財政局頒發且未調出的有效初級會計職稱證書。
2.2024年1月1日前由云南省其它財政部門頒發并調入昭通市財政局管理的有效初級會計職稱證書。
3.2024年12月31日前從外省(市、區)調入昭通市財政局管理的有效初級會計職稱證書。
(二)培訓地點
1.請各位市級持證人員攜帶會計繼續教育證于2024年5月5日—20日期間,前往昭通市財貿學校成教部報名參加會計初級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培訓將于5月20日—6月30日期間舉行。持證人員完成共計48學分的會計繼續教育學習后,方可進行繼續教育登記。培訓地點:昭通市財貿學校成教部;聯系人:王正祥、付寶弟;聯系電話:13187542599,13887021168,0870-2222615。
2.符合如下所列條件之一的會計繼續教育持證人員,若折算滿48學分,將不用參加本次會計初級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請直接攜帶相關材料到昭通市財政局會計科辦理繼續教育登記,聯系電話:0870—2158811。
(1)參加2018-2024年初、中、高級會計類、審計類以及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稅務師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的單科合格成績或資格證書(每通過一科考試,折算為90學分);
(2)在讀會計相關專業專科以上學位學習教育(會計學、審計學、理財學、財務管理、會計信息采集、注冊會計師專門化、會計專業碩士學位等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會計類相關專業)的學生,憑學校院系出具的會計相關科目單科合格成績證明和學生證辦理(通過一個學習科目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90學分);
(3)完成的縣級及以上財政部門或其認可的會計學術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獨立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第一作者折算為9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2學分);
(4)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的會計類論文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獨立發表的,每篇論文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折算為9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2學分);
(5)公開出版的會計類書籍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獨立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9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2學分);
(6)參加省級以上財政部門、中央主管單位組織或其認可的會計類知識大賽的相關證明材料(成績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為90學分);
(7)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培訓、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培訓,以及云南省高級會計管理人才培訓班的學員需提供錄取證書或學期考試成績(折算為48學分);
(8)參加云南省會計學會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的證明材料原件(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
(9)參加中國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培訓,經所屬注冊會計師協會確認的證明材料原件(每學時折算為1學分);
(10)參加財政部門認可的其他形式,如知識競賽、答題、業務培訓等,按具體文件規定折算學分。
二、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記和換發新證書:
1.持證人員未能提供有效繼續教育證明材料的;
2.持證人員有違反《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違紀情形之一,但未吊銷《初級會計職稱證書》的;
3.連續未參加2019年、2020年繼續教育登記的。
(二)2020年未參加繼續教育登記或換證的,需提供2024年—2024年繼續教育培訓的有效證明材料,繼續教育累計學滿96學分,且成績合格,方可進行補換證。
(三)2024年1月1日后取得《初級會計職稱證書》的會計人員,不需參加2024年的繼續教育登記。
(四)連續兩次未參加繼續教育登記者,需重新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會計繼續教育考試,考試成績合格者方能取得新證。
昭通市財政局
202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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